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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科

日期:2014-07-02 来源: 作者: 阅读:

学科历史及现状

青岛大学民商法学科设立于2012年,同年度开始招生。本学位点一级学科是法学,二级学科是民商法。共设置五个研究方向,分别是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公益慈善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重点开设物权法、债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海商法、知识产权法、公益慈善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课程。各门课程由长期在该领域从事研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讲授,使教师各尽所能,也使学生们获得最大的收益。

学科特色

本科学课程设置特色是基本理论与专业训练相结合,既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也注重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学位课注重基本问题,选修课侧重于深入研究和专业训练。选修课的设置较其他高校更加专业和深入,并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最为突出的是选修课中设置了公司法、海商法、公益慈善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培养社会急需的专门性人才。

本学科培养学生的方法特色:在课程学习中采用案例教学与研讨式教学相结合的方法,既关注案例的具体情境、法律规则的具体实践,又关注法官裁判的批判性解读、规则的正当性要求及变迁过程。同时对案例涉及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其他国家的借鉴推动我国法律的发展。

学科团队

本学科现有专职人员21名,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3名,讲师6名,是一只综合素质优秀、结构合理、合作奉献的优秀团队。在学科团队成员中,共有8位已取得博士学位。

目前,具有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的专职教师有:孟天运、赵新彦、李芳、蔡颖雯、马卫东。孟天运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带头人,李芳副教授是本学科学科团队负责人。

除校内老师外,本学科还聘请了校外知识产权专家——郭庆存担任导师。郭教授目前为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曾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参编《知识产权法》等教材三部;曾承担国家、省、市等各级科研计划项目20余项。

学科优势

近年来,本学科点坚持“建一流队伍、出一流成果、育一流人才、创一流品牌”的宗旨,凝聚学科队伍,整合学术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本学科共设有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公益慈善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五个研究方向,在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等方面具有研究优势。民商法学科成员目前已承担国家社科项目两项、省部级项目七项、市厅级项目七项、横向项目四项,研究成果获省优秀社会成果特等奖一项、省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一项、市厅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除课题外,团队成员还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学科规划与发展

在未来的几年中,本学科将继续整合团队人才,争取在知识产权法、侵权行为法、海商法、慈善法等研究领域有重大突破。同时,学科也将整合理论研究人才和实务研究人才,构建重大实践问题的研究平台,不断提高本学科的建设水平。

就业前景

随着我国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政府、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仍急需民商法律的专门人才。随着2009年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我国迫切需要大量的知识产权人才,这为本学科培养的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社会需要来看,民商法专业是大有发展前景的。从毕业生就业现状来看,他们拥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常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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