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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海青副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2020年年会并做专题发言

日期:2020-10-25 来源: 作者: 阅读:

2020 年 10 月 24 日,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 2020 年会暨第二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论坛在海南海口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海南省法学会主办、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省法学会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 《南海法学》杂志承办,会议以“国际治理体系变革与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为主题,围绕“自贸港与自贸区法治建设”、“国际经济法前沿问题”、 “国际金融法”、“国际争端解决”、“公共危机与国际经济法应对”等五大专题展开深入讨论。

本次论坛汇集国内国际经济法学者的真知灼见,众多国内高校名师、专家学者、研究人员、实务界人士等参与此次会议,共同交流自由贸易港建设与国际经济法治发展问题,为我国自由贸易港与国际经济法治建设开拓发展空间、贡献发展思路。此次论坛采用线上加线下方式进行。研究会沈四宝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与来自全国各地的 100 多位领导、专家、学者现场参加了会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教授,研究部二级巡视员李仕春教授莅临大会指导。商务部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协调司唐文弘司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高晓力局长、中国国际商会于健龙秘书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王承杰副主任兼秘书长、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先生等都应邀参会并做主题发言。超过 1.3 万人通过直播方式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青岛大学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郝海青副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以《欧洲气候变化立法的新发展及启示》为题进行专题发言。《欧洲气候法》是全球首个以气候中和为目标的立法,立法层级较高,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有利于从欧盟层面推动气候行动;且采用专门的立法模式,并明确规定气候中和的实现路径。此法案对于我国气候变化立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应加快《应对气候变化法》的专门立法进程,在内容上与《巴黎协定》接轨,制定减排目标及实现路径;对减排措施进行评估和监管,从而推动中国气候变化立法的发展,成为国际气候治理的引领者。

本次会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理论意义和战略意义,充分体现了研究会和广大国际经济法学法律工作者心系国家、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的情怀。会议期间我院教师积极与各地学者交流,提升了青岛大学的影响力,并推动了与其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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